2023年2月6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請問國有財產局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代為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應如何申報,其申報現值及前次移轉現值應如何認定?

為簡化行政作業程序,國有財產局將函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復相關欠稅費並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以供其自標售價款中扣繳,免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該標售土地於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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