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均得申請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之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9年3月12日 星期二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謄本分級制
為保障民眾個人資料之隱私權,兼顧土地整合利用及處理不動產事務等需要,地政機關提供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時採分級作業,分為第一類謄本、第二類謄本、第三類謄本及公務用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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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繼承列管農地 ((5年內移轉)) 要補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免徵遺產稅。若繼承人在繼承後5年內移轉,就不符合免徵條件,應追繳應納遺產稅。
該局說明,甲君之繼承人申報其所遺之新北市林口區農地,適用農業用地扣除額1,200萬餘元,經該局核准免徵遺產稅,並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但在列管期間內,接獲通報,列管農地所有權已移轉,該局函請繼承人限期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惟繼承人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登記,該局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後段規定,更正農業用地扣除額0元,並追繳應納遺產稅120萬餘元。
該局呼籲,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依規定免徵遺產稅,目的係在獎勵繼承人能將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受獎勵者應嚴謹遵守管制規定,若於列管期間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則優惠條件不復存在,將依法補徵遺產稅,請納稅義務人應特別留意。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我的土地已於9月份出售,為何還須繳納地價稅?
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在8月31日以前辦竣土地移轉登記時,由新所有權人繳納全年度地價稅,不按月分攤;在8月31日以後辦竣土地移轉登記時,由原所有權人繳納該年度地價稅。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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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 ~(二)~
二、國有持分土地分割應依「國私共有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作業要點」辦
理協議分割或聲請法院裁判分割。
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處分全筆國私共有土地之案件
,有第一點第一項第一款情形,或有第二款且不符第四點主張優先承
購情形者,應聲請假處分並訴請共有物分割,聲請假處分所需擔保金
,當年度擔保金預算不足支應時,按下列金額循序報核後由保管款項
先行墊支,於結案領回歸墊:
(一)新臺幣(以下同)五千萬元以下者,由本署核准後墊支。
(二)超過五千萬元至二億元以下者,陳報財政部核准後墊支。
(三)超過二億元者,陳報行政院核准後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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