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辦理遺產稅申報】~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經常居住我國境內係指下面2種情形之一:

1.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也就是有戶籍登記的人。
2.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但有居所,而且在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在國內居留時間合計超過365天的人,但是接受我國政府聘請從事工作,在我國境內有特定居留期限的人,不論居留時間多久,都不屬於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人。至於「經常居住我國境外」,是指不符合前面所規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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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 星期三

【辦理遺產稅申報】~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下面4種人死亡的時候,應該依照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1.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2.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只要將他所遺留在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3.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被繼承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在他死亡的時候仍然應 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4.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應該將他所遺留在臺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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